2026年03月29日,复旦微电发布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任职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石艳玲女士、王美娟女士、胡雪先生和张玉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他们的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复旦微电评估2025年独立董事独立性,四人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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