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31日,奥普特发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年4月2日,奥普特股东大会同意实施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6年3月23日,董事会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调整事由为2025年6月16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依据规定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为48.62元/股。
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6年3月30日,公司向66名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授予18.1760万股限制性股票。经查询,奥普特和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性情形,授予条件已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