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1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告。
此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涵盖登记名下、他人账户及信用账户内的股份。董高人员股份变动需遵守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及公司章程,对持股比例等承诺应严格履行。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股份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董高人员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秘书,秘书核查合规性。
董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申报个人及亲属等账户信息。自实际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披露。计划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成均需公告。
违反“6个月内反向买卖”规定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特殊情况除外。此外,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股份,存在部分情形时股份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