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1日,光韵达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
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董事薪酬方面,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实行12万元/年(税前)的固定津贴制,按月发放,不参与内部绩效考核;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发薪,含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不再发董事津贴。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发放,同样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月度/季度绩效薪酬考核后次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依公司效益实施股权激励等;经董事会批准可设专项奖励或惩罚;公司福利含法定保险。
此外,薪酬为税前收入,将代扣代缴相关费用;董高离任按实际任期算薪;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