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1日,喜相逢集团发布须予披露交易公告。于2026年3月30日交易时段后,喜相逢集团(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或其若干附属公司(统称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售后回租合同。承租人同意向出租人转让租赁资产,总代价约为人民币5297856.91元,并租回租赁资产,租期48个月,总租金约为人民币5798861.76元。
自2026年1月4日起至3月29日,本集团与出租人订立1042份先前售后回租合同。根据上市规则,该等售后回租合同及先前合同项下交易合并为一系列交易。先前合同适用百分比率未超5%,此次合并计算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豁免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
执行董事及主要股东黄伟先生就该等售后回租合同提供最高达人民币472500000元的担保,获全面豁免相关规定。
订立该等合同可拓宽集团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及补充营运资金,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交易筹资将用作采购汽车融资,预计不会对集团盈利造成重大即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