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3日,胜蓝股份发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制度明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有三种情形除外。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特殊条件。
审批权限及审议程序方面,对外资助需经财务部门审核,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董事会审议需2/3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人数不足3人则提交股东会。部分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资助特定控股子公司可免审议。
信息披露方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公告多项内容,出现特定情形时要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措施。
职责分工上,财务部负责风险调查和资助手续办理、跟踪监督,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内部审计部门监督合规性,违规将追究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