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能源拟募资不超9.03亿元用于马来西亚基地等项目,需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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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4日,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于2026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

一是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寇化梦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并主持经理层工作,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一系列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包括发行方案、募集说明书草案、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等。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数量不超过4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高倍率锂电池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最终发行对象、发行价格等将按规定确定,特定对象认购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发行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这些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是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高倍率锂电池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长虹三杰拟新设公司投资该项目,总投资约9.99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8.03亿元,其余自筹,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此外,还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相关事宜、择期召开股东会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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