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完善董事及高管考核薪酬制度,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来源:爱集微 #有研新材# #薪酬考核# #治理结构#
459

2026年04月13日,有研新材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并负责,主要职责为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

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必要时可设专项工作组。

其职责包括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就多项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董事会若未采纳建议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决策前需准备公司财务、人员职责等资料,考评程序包括述职自评、绩效评价、提出报酬和奖励方式并报董事会。

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必要时可聘请中介,讨论委员议题时当事人回避,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细则废止。

责编: 爱集微
来源:爱集微 #有研新材# #薪酬考核# #治理结构#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关闭
加载

PDF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