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出台董事和高管离职管理制度,保障公司治理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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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5日,杭可科技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及后续管理,离职情形包括辞任、任期届满未连任、解任等。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若出现特定情形,原董事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需继续履职。非职工代表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分别自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股东会和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大会解任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辞任,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

制度还规定,存在特定情形的自然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任职期间出现相关情形的,公司将按规定解除其职务。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董事和高管需完成移交手续。公司必要时可启动离任审计。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需继续履行。离职后,董事和高管有多项义务,如不得干扰公司经营、遵守持股变动规定、配合核查等。若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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