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8日,曙光股份发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曙光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16日签发了德皓审字[2026]0000152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该事务所就曙光股份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确保汇总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曙光股份管理层的责任。事务所对汇总表与审计财务报表时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进行核对,未发现重大不一致。除财务报表审计中对关联方交易的审计程序外,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审计程序。为更好理解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