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1日,天津普林发布《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2026年3月25日,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并于3月27日公告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于4月20日15:0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路志宏主持。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103名,代表股份67,048,127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815%。会议审议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8项议案,所有议案均以普通决议形式获通过。如《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同意率达99.9526%,中小投资者同意率为96.8884%。
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