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扬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激励与约束并重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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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万里扬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等)。制度遵循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及外部薪酬水平相符、体现公司长远利益、激励与约束并重且奖罚对等的原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方案、审查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考核、监督制度执行。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参与内部绩效考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管薪酬方案执行,兼任其他非高管职务的按实际岗位领薪,未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董事薪酬。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薪酬发放时为税前金额,扣除相关项目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考核周期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具体方案执行。公司若因财务造假等追溯重述财务报告,将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董事、高管违法违规造成损失的,将减少或追回相关收入。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经营情况、组织结构调整和岗位变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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