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2日,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潘东晖、朱恒源、吴凡对自身独立性进行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他们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对独立性的要求,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能独立履职,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影响。
董事会核查后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职务,也未在主要股东公司任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保持高度独立性,履职符合相关规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