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康制药完善董高人员薪酬管理,明确多维度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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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3日,尔康制药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公平合理、责权利统一、激励约束并重、长期发展原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建立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可委托第三方评价。若公司盈利转亏或亏损扩大,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降,需说明薪酬标准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并披露原因。

独立董事实施津贴制,津贴15万元/年(税前),行使职责费用公司承担。董事长、未兼任高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考核薪酬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兼任高管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管薪酬标准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项目奖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转账发放,其他人员薪酬按公司制度执行。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组织架构和岗位变更、个人履职考核结果等。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相关款项。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发放。

公司因财务错报需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部分;董高人员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减少、停付未支付薪酬并追回已支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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