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5日,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二〇二五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按照相关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朗特智能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朗特智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是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此外,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有效性有一定风险。审计意见认为,朗特智能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