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6日,兆驰股份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规定,募集资金指公司发行股票等向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为实际募集净额超过计划金额部分。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在专户存储方面,公司应开设专户,存在两次以上融资需分别设置,超募资金也存于专户。需在资金到位一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包含资金存放、支取通知等内容。
募集资金使用应按投资计划进行,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等。用作特定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人发表意见,部分还需股东会批准。可对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需符合安全性、流动性等条件。使用资金按权限审批,防止关联人占用。
出现特定情形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变更投向原则投资主营业务。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使用按不同情况履行程序。
公司会计部门设台账,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董事会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