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7日,长春一东发布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7,026,128.1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516,4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60,658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9.52%。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若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经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但预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