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8日,江化微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公告。
制度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适用人员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工资总额综合考虑年度经营效益、行业薪酬水平、人员编制等因素确定,并纳入预算管理,可根据多种情况不定期调整。
薪酬与绩效考核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等原则,相关考核机构可依据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调整薪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管理机构,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
薪酬构成方面,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有固定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基本薪酬按月支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绩效评价为依据。
考核以自然年度为周期,公司盈利转亏损或亏损扩大但绩效薪酬未降需披露原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计划,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还可设专项奖励。
公司可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发生重大决策失误等情况扣减薪酬,财务造假等需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部分。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追溯适用至2026年1月1日,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