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拟发行不超12.7亿元可转债,用于多项目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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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奥普特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公司董事会认为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7,0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存续期限为6年。票面利率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协商确定,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董事会可作相应调整。

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工业3D视觉传感器及智能硬件扩产建设项目、AI智能视觉解决方案系统研发项目、工业级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及视觉系统研发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还披露了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信息。2022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出现一定下滑,主要系下游行业资本支出景气度不足,机器视觉市场竞争加剧。2025年1 - 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01,236.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264.54万元,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系前期战略投入转化为新增订单。

此外,公司介绍了现行利润分配政策,并公布了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同时,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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