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诚股份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任职条件合规无影响独立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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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驰诚股份发布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截至报告期末在任独立董事韩新宽、李祺、宋华伟的独立性进行评估。根据独立董事自查报告及相关资料,董事会得出结论:独立董事及其相关人员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规定比例以上股份,未在相关股东企业任职,无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无上述情形,也不属于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人员。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具备任职条件,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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