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1日,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公告。
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适用对象包括全体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总经理等。制度遵循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结合等原则。
薪酬管理方面,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薪酬方案,董事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等。
薪酬构成上,非独立董事薪酬参考高级管理人员或岗位标准,无董事津贴;独立董事领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月度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可委托第三方,独立董事履职评价采用自我评价等方式。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绩效评价为依据,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和发展战略调整等。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减少或追回相关薪酬。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