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3日,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年2月,公司就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及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履行了相关批准和授权程序。2026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认为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决定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2024年2月28日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目标值为营业收入达60亿元,触发值为48亿元,实际营业收入为42.17亿元,未达触发值,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为0。
本归属期有29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8.67万股;465名在职激励对象对应2025年度当期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21.24万股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本次合计作废139.91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