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7日,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董事会于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站发布股东会通知,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1日。
股东会于5月15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下午14:30在公司如期举行,网络投票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出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名,持有公司股份124,108,439股,占比32.8498%;网络投票股东共304名,代表公司股份20,620,721股,占比5.4580%。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7项议案。各项议案同意比例较高,如《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44,729,160股,同意144,517,060股,占比99.8535%。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