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8日,卓翼科技发布《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
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集程序合规,董事会于4月24日决议召集,4月28日发布通知,公告日期距会议召开达20日,股权登记日为5月13日。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9,932,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10%。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出席,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雍主持。
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对多项议案进行审议,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各议案总表决情况中,同意率大多超98%,如《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率达98.2632%;部分关联交易议案,如《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提案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