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0日,鼎胜新材发布《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召集,于2026年5月20日10:30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44,330,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548%。
会议审议通过了11项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比例大多超99%,如《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344,001,8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4%。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