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2025年度股东会多项议案获通过,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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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1日,雷曼光电发布《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公告了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于5月20日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五楼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李漫铁主持。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127,01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7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21,338,900股,占比5.2047%。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4人,代表股份148,351,800股,占比36.1838%,其中中小投资者109人,代表股份21,343,300股,占比5.2057%。

本次股东会对11项议案进行表决,包括《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如《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127,6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691%;中小投资者中,同意676,5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1696%。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程序和结果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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