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1日,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并于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通知。
股东会现场会议于5月20日下午13:30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曾红英董事主持,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5月20日,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 - 15:00。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均为5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已由系统认证,其他出席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5项议案,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