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1日,联创电子发布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公司经营宗旨为秉承“联合共赢,创新发展”精神,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光电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经营范围广泛,包括光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等。
在股份方面,公司股份均为普通股,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和程序。股份转让依法进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相关限制。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同时需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多项重要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有明确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职权。董事会设置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明确。
公司设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行使相应职权。财务会计制度方面,公司按规定制定制度,分配税后利润,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等。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的通知可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刊登。公司可进行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出现特定情形时需进行清算。章程修改有相应情形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