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2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年4月24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发放年度为2025年年度,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公司拟以2025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132,185,704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3,573,773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118,611,931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5,583,579.30元(含税)。
相关日期方面,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7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6年5月28日。
分配实施办法上,除公司自行发放现金红利的股东外,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股东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等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扣税说明显示,不同类型股东扣税情况不同。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如对相关事项有疑问,可联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756 - 632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