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2日,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4月29日,公司在深交所网站刊登会议通知。现场会议于5月21日14:00在江苏无锡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代表共1249名,持有公司555,956,319股,占A股股份总数的35.4980%;H股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名,持有33,112,706股,占H股股份总数的30.6433%。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10项议案。各项议案同意比例大多超90%,如《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85%。
律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