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2日,同兴达发布《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
2026年5月21日,同兴达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该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通知,公告日期距会议召开日达20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充分披露提案内容。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5月21日下午15:30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一路3号荣超新时代广场B座18楼贵宾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按规定时间进行。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9,520,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420%。会议无股东提出临时提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结果显示,多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包括《关于<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等,还逐项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等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