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3日,大明电子发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8日发布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5月22日下午13:30在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西工业区M - 1号大明电子1号楼4楼2号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也按规定时间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7人,代表公司股份360,48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200%。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比例均较高。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