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5日,泰福泵业发布《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为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泰福泵业此前已履行多项批准和授权程序。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5月10日,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2月17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5月10日。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相关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相应解除限售期或归属期,且解除限售条件或归属条件已成就。
具体来看,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人数18人,解除限售数量49.20万股;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人数6人,解除限售数量1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47人,归属数量32.25万股,归属价格10.47元/股。
此外,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作废3.00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4.80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7.44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