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01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威迈斯2026年5月8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以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不参与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与拟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6.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19,188,098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417,935,730股,初步测算本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人民币275,837,581.80元(含税)。
公司将按照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本次仅现金红利分配,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约0.658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前收盘价格 - 0.658元/股。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该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