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锐视明确股份运作与公司治理规范,保障股东权益与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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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安联锐视发布公司章程公告。该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777,154元。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代表人。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已发行股份96,777,154股,均为普通股。

在股份增减和回购方面,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司不得随意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除外。股份转让也有相应限制,如董监高任职期间转让受限等。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多项重要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等。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还设有专门委员会辅助决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需遵守忠实和勤勉义务。

财务会计制度上,公司按规定制定制度并披露报告,利润分配采用连续、稳定政策,优先现金分红。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由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由股东会决定。此外,章程还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规定,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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