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09日,安联锐视发布《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为依法存续且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7名核心骨干人员118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69%,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授予价格为每股52.64元,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规定价格较高者。
限制性股票分三期归属,对应2027 - 2029年三个会计年度,根据安数致行净利润设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个人层面按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规定确定归属比例。
截至目前,公司已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后续还需进行激励对象公示、审核,自查内幕交易,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并在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