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1日,新易盛发布《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该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相关方合法权益。
制度规定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需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发布。
在信息披露内容及标准方面,涵盖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需经审计;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件,如大额赔偿、资产减值等。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明确了信息报告义务人,规定了信息报告、流转、审核、披露的程序。
此外,制度还涉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规范、董事及高管买卖股份报告制度等内容,并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