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2日,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适用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遵循公平性、公开性、市场化、客观性和激励性原则,同时合理确定与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向关键岗位等倾斜。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考核与监督。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不参与绩效考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岗位职责定薪,不领津贴;未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一般无薪酬。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和专项奖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
薪酬发放按公司制度执行,基本年薪按月发,绩效薪酬按考核周期发。年度绩效薪酬30%在年报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特殊人才可实行特殊薪酬机制。
办法还设置止付追索机制,在特定情况下扣减或追回相关人员薪酬。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办法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