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英智能发布新章程,明确公司治理及运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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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3日,宏英智能发布《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系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于2022年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478,022元,经营期限为长期。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在股份方面,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股份总数为103,478,022股。公司可按规定增加或减少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和程序。股份转让有相关限制,如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等。

股东和股东会方面,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请求召开股东会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有明确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

董事和董事会方面,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职权。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与投资、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方面,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高级管理人员适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及相关义务规定。

财务会计制度方面,公司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按规定报送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利润分配实行持续、稳定政策,有明确的分配形式、比例和决策程序。

公司还规定了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以及修改章程等事项的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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