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完善董高薪酬管理,激发经营效益,方案待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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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对象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遵循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结合、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结合等原则。公司建立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在核定工资总额内确定,还会合理调整薪酬分配比例。

管理方面,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制度和方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等,并监督制度执行。

薪酬构成上,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按月支付;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还可对核心骨干实施中长期激励。

考核时,委员会关注公司主营业务、董高管理水平、廉洁自律和员工满意度情况。薪酬支付方面,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按比例预发,年终清算。若董高离职,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公司可不予发放津贴或绩效薪酬,财务重述时会重新核定并追回超额发放的薪酬。

薪酬可根据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等因素调整,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制度规定薪酬为税前工资,公司会依法代扣代缴相关费用,并按规定披露薪酬情况。该制度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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