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碁微装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H股上市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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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5日,芯碁微装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人员组成方面,审计委员会至少由3名公司董事组成,成员应为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成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具备专业资格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公司现任外部审计机构的前任合伙人自特定日期起两年内,不得担任本委员会委员。

职责权限上,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特定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事规则规定,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应有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原《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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