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26日,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受公司聘请,委派律师出席会议。会议现场股东逐项审议议案,以现场投票表决,并按规定计票、监票,当场公布结果,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规定。
公司还提供网络投票系统,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有权通过该系统表决,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公司于6月5日公告网络投票事项。
本次股东会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139名股东及代表参与表决,代表股份416,623,821股,占总股份75.3352%。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关联股东对《关于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由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其他议案由参会股东过半数通过。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