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29日,力量钻石发布《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公告。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作为力量钻石常年法律顾问,指派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查验相关文件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合规。2026年6月23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会议通知,6月29日14:30,股东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表决通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566,091股,反对33,320股,弃权11,180股。会议召开情况做成记录并签字存档。
见证律师核查后确认,本次股东会未审议表决通知中未列入议程的事项。综上,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等均符合相关规定,所通过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