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30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发布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2025年5月26日,海兴电力董事会同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6年5月25日完成回购,实际回购4,917,180股。截至2026年6月12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有4,917,180股,该部分股份不参与2025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
2026年4月21日,海兴电力发布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月29日股东会审议通过。预案拟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
公司采用特定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以6月12日数据测算,实际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为22.99元/股,虚拟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约为23.00元/股,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为1%以下。
国浩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