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1日,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公告。
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回购注销、归属、作废、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2026年5月26日至2027年5月25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2026年3月10日至2027年3月9日,解除限售及归属条件均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1名,可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15万股;本次归属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1名,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04万股。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完全达标,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4.85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41.56万股作废。回购注销价格为11.10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动。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均为11.10元/股。
公司就本次相关事项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