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发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报告范围与程序

来源:爱集微 #永新光学# #信息报告# #重大事项#
393

2026年7月3日,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7月)》公告。该制度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制度规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会秘书为总协调人,证券部为归口管理部门。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收集与联络。

报告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处罚等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变动等,以及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的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变更、风险和其他重大事项。

相关责任人应在拟启动重大事项等最早时点报告,1个工作日内报送报告单及相关材料,证券部收到报告后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秘书判断需披露的信息,组织起草文件履行披露流程。

责编: 爱集微
来源:爱集微 #永新光学# #信息报告# #重大事项#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关闭
加载

PDF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