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集团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30%需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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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4日,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未来三年(2026 - 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告。

规划制定综合考虑企业经营、股东意愿、资金成本等因素,以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其原则为符合法规和章程,重视投资者回报并兼顾公司发展,决策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意见,未来三年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方面,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现金股利目标为稳定增长,优先现金分红,累计未分配利润超股本120%可发股票股利。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

现金分红有条件和比例要求,在盈利等前提下,无重大投资或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30%;还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情况提出差异化政策。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扣减其现金红利。重大投资或支出安排有明确界定,须经董事会批准和股东会审议。

股票股利发放需公司经营好且董事会认为股本等不匹配,同时满足现金分红比例,且要考虑总股本与经营规模等适应。当出现审计报告非标、资产负债率高、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等情况可不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提案、审计委员会表决、股东会审议,且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需在年报中披露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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