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8日,帝科股份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显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及《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规定。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细论证了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表明,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需求,也不损害股东利益。
在填补即期回报方面,公司提出的措施合理、可行,控股股东等对措施履行作出承诺,符合法规要求和股东长远利益。
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合规,不过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按方案推进工作并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