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17日,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2日公告了会议通知,明确了会议的召开时间、方式、地点等信息。7月17日下午14:00,会议如期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7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也在同日进行。
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包括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33人,代表股份183,399,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113%。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分别是《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各项议案同意比例均超94%,且中小股东也大多表示支持。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