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资不超9.998亿元投向AI存储等主业,尚需监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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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3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本次发行由招商证券担任保荐机构,指定沈韬、张登为保荐代表人,杨丽智为项目协办人。截至2026年6月18日,招商证券仅持有同有科技19419股,占比0.004%,双方不存在影响公正履职的关联关系。招商证券内核委员会已于2026年8月4日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同意上报深交所。

同有科技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已经2026年6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6年7月17日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履行了法定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发行完成后认购股份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资总额不超过99983.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面向AI全场景的企业级存储系统和SSD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企业级存储系统和SSD智能制造项目、营销体验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补充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合计29500万元,占募资总额的29.50%。

保荐机构核查确认,同有科技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保底保收益等违规安排,发行前后公司均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保荐书同时披露了同有科技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包括技术研发及人才流失风险、经营管理及供应链波动风险、产业政策变化风险、业绩波动及现金流风险、募投项目实施及效益不及预期风险、审批风险、即期回报摊薄风险、股价波动风险、发行失败风险等。

保荐机构认为,同有科技所处企业级存储行业受益于AI算力基建提速与自主可控战略双重驱动,发展前景广阔,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意保荐同有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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